1、项目名称: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1#实验楼屋面防水及五层粉刷工程。
2、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并领取投标文件:
1)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;
2) 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,注册资本在100万元(含100万元)以上(领取标书时带相关资质原件);
3) 最近或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(5个以上)。
3、时间:2011年8月8 日至2011年8月10日。
4、地点: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国资处。
5、联系人及电话: 陆老师,029-88166068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1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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