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卫生所现需社会机构提供教职工年体检服务,要求供应商具有以下资质:
一、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二、西安市内专业体检机构或医院。
三、体检中心或医院体检须有独立体检区域。
四、诚信经营,无相关不良体检事件发生。
五、体检机构(医院)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体检中心:须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,持有合法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、放射诊疗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。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。
2.医院体检中心:须具有医院等级证书(三级甲等及以上)、医院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副本备注栏中登记开展健康体检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。
六、体检机构(医院)需具备以下条件:
1.2名主检医师,主检医师应当由具备内、外科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;
2.总检验审核人员必须是副主任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;
3.有能满足体检需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,能胜任体检工作的执业护士;
4.注册医学检验科、医学影像科。
请符合要求,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副本即可)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业绩合同复印件一套(加盖公章)来我校报名。学校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17年3月22日16:00前(节假日除外)
报名地点: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办公楼117室
联系人及电话:吕老师 88166117
国资处
2017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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